民法典婚后可否补婚前财产公证
问题解答:
婚后可以补婚前财产公证,但该公证涉及的财产应该是双方婚前取得的财产,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不应涉及。而且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,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十一条
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:
(一)合同;
(二)继承;
(三)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;
(四)财产分割;
(五)招标投标、拍卖;
(六)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收养关系;
(七)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身份、经历、学历、学位、职务、职称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;
(八)公司章程; 武汉新闻网
(九)保全证据;
(十)文书上的签名、印鉴、日期,文书的副本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;
(十一)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,有关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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